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安监函〔2021〕1880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黑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就评定结果向我厅进行举报或提出异议,单位举报的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72号;邮编:150081; 电话:0451-82655639。
附件:2021年度黑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汇总表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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