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SJ-202308GL-085001001
1.招标条件
通城至修水高速公路(湖北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通城至修水高速公路(湖北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发〔2023〕100号)批复,本项目的建设资金来自企业和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武汉交投通修高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项目的中心试验室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于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石城镇虎爪村南侧,与武深高速公路相接,起点桩号K0+000,过崇阳县沙坪镇北,跨隽水河,与杭瑞高速公路相接,经通城县沙堆镇、四庄乡、关刀镇、塘湖镇、麦市镇,止于鄂赣两省交界的南楼岭隧道,与拟建的江西省通城(赣鄂界)至铜鼓高速公路对接,终点桩号K39+546.255。推荐方案路线全长39.546km。全线拟设桥梁11665.9m/32座(含互通区主线桥、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其中特大桥1236.9m/1座、大桥10189m/28座、中桥240m/3座;长隧道1421m/0.5座(南楼岭隧道全长2900m,其中湖北境隧道长1421m );互通式立交5处(崇阳西枢纽、沙坪北、沙坪东枢纽、通城东、麦市)。通城东连接线起于周家楼村附近的S362,起点桩号AK0+000,止于通城东互通收费广场,终点桩号AK4+010,路线全长4.01km,拟设大桥300m/1座。
本主线里程约39.546公里,概算总投资约54.59亿元,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设计标准建设。
2.2招标范围: 通城至修水高速公路(湖北段)中心试验室,中心试验室主要检测工作(不含机电和房建工程试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根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要求建立中心试验室;
(2)负责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建立和管理全线试验检测体系;
(3)监督指导施工单位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
(4)对超过施工单位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资质范围外的外委试验检测工作进行管理;
(5)对工程实体、原材料进行抽检和质量评价;
(6)按合同约定履行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试验检测工作。
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标段号TXSYS-1。
中心试验室服务预计开始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服务期预计为10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20日历天。实际服务开始及终止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合同估算价:90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财务、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2本次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它:
3.3.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2 与本项目施工、监理单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3与已经取得本项目施工或监理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的单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9月23日至2023年9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包)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交投通修高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温泉街道办事处肖桥村村民委员会副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15-8181086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19层
邮政编码:430030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7-83853868
传真:027-83600777
中南分公司网址:http://www.huajiezn.com
备注:“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最低要求 |
TXSYS-1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 3.持有市场监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包括原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 |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试验检测资质证书、资质认定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证件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格)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4、如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通过评审。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最低要求 |
TXSYS-1 |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不小于30km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 |
注:
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交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3、“近5年”是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4、如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试验检测机构业绩方可视为投标人业绩。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最低数量 |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TXSYS-1 | 中心试验室主任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个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主任或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 |
技术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3、业绩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之一: (1)近5年内担任过1个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 (2)近5年内担任过1个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的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 | |
质量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工程师;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3、业绩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之一: (1)近5年内担任过1个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 (2)近5年内担任过1个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的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 | |
合计 | 3 |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表”、“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业主出具的标明有项目名称、交工验收时间、人员姓名及担任职务等内容的履约证明材料。
3、近5年是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履约证明材料中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4、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3年1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表”、“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财务最低要求 |
TXSYS-1 | 投标人2020年、2021年、2022年的每年营业收入均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
格审查条件。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最低要求 |
TXSYS-1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2021年度的信用评价等级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未被评为D级;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4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近3年财务状况、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信誉情况承诺函、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投标报价表、财务会计报表、技术文件 |
5 | 投标报价 | 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 |
6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无效 |
7 | 资质条件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 (3)持有市场监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包括原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 (4)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5)投标人所附证明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即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试验检测资质证书、资质认定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证件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6)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格)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7)如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
8 | 业绩 |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内独立承担1条里程不小于30km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交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4)“近5年”是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5)如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试验检测机构业绩方可视为投标人业绩。 |
9 | 财务 |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2020年、2021年、2022年的每年营业额均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10 | 信誉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2021年度的信用评价等级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被评为D级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11 | 主要人员 | 1、中心试验室主任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个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主任或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 2、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3)业绩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之一: ①近5年内担任过1个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 ②近5年内担任过1个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的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 3、质量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工程师;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3)业绩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之一: ①近5年内担任过1个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 ②近5年内担任过1个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的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 4、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表”、“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业主出具的标明有项目名称、交工验收时间、人员姓名及担任职务等内容的履约证明材料。 (3)近5年是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履约证明材料中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4)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3年1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
12 |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提供以下任一材料: (1)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13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的,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与本项目土建施工、监理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10)已取得本项目施工监理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机构。 (11)与已经取得本项目施工或施工监理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的单位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 |
14 | 履约期限 | 投标函未填报履约期限或填报的履约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15 | 质量目标 | 投标函未填报质量目标或填报的质量目标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16 | 投标价格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
17 | 投标保证金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18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