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人员: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安监函〔2021〕1880号)及《关于做好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2021年度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藏交办建函〔2022〕4号)要求,我单位已完成2021年度西藏自治区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重点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试验检测人员、重点公路工程从业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被评价从业单位及人员对信用评价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1年度西藏自治区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公示
2.2021年度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及现场检测项目信用评价公示
3. 2021年度西藏自治区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人员信用评价公示
4.2021年度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工程从业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公示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2022年3月28日
联系方式:旦增白云 0891-6830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