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2018〕78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安监函[2021]1880号)有关规定,2021年度湖北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工作已经完成,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向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投诉。投诉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有效线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20日),逾期概不受理。投诉受理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908号)
电话:027-83460714,传真:027-83460707
附件:1.2021年湖北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
2. 2021年湖北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员信用评价结果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4月7日